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稳就业”工作系列批示精神的具体重要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协助用人单位做好进校供需见面活动,给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创造有利条件,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广东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残疾人招聘专场”,并同时开展专题网络招聘季活动。诚邀您参加!
税收优惠政策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招录残疾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2.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3.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4.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征收分档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5%(含)以上免征。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比例1%以下的,三年内应缴费额90%征收。
我省150多所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2021届残疾毕业生。
1、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官网“高就汇”(www.gradjob.org )对用人单位及用人需求进行宣传;
2、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http://job.gd.gov.cn)、“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对用人单位及用人需求进行宣传;
3、“大学生就业在线”、“大学生就业指导”微信公众号面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发布;
4、省内各高校校园就业服务团队通过QQ群、微信群、BBS等渠道直达毕业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