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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 时间:2020-03-24 作者:高就汇 浏览量:

教育部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国际组织是制定国际规则、协调多边事务、分配国际资源的重要平台,是全球治理的重要阵地。加快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有助于扩大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队伍,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人员规模,对于更好地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增强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对于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毕业生更宽领域和更高质量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把培养推送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支持

1. 加大资助力度。国家留学基金委进一步拓展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领域和范围,制定选派管理办法,将高校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进行选派的学生以及自行联系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的学生,纳入资助范畴,经评审后予以资助。鼓励各地各高校采取地方专项扶持、高校配套、社会捐助和学生个人共同承担的经费支持方式,积极推送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

2. 完善教学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现行政策,建立灵活的学习制度,给予计算相应学分等政策支持。高校在校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学校可为其保留学籍,最长至两年;学生实习期满后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经审查合格后同意复学,并可根据其实习经历和实习内容认定为公共必修课或实践实习课程的学分。

3. 优化就业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其户口档案可申请保留在学校两年(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超过两年的,学校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家庭所在地。

4. 支持升学深造高校在制订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加强指导服务

1. 强化信息服务。教育部新职业网已开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cn), 收集整理国际组织情况介绍,实时跟踪采集国际组织招聘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在本地、本校就业网显著位置分享平台链接,及时向平台报送国际组织招聘信息、工作动态、典型事迹等内容,积极组织学生使用平台,并将国际组织招聘信息精准推送至有需求的学生。高校要通过科研合作、出国访学、项目交流等契机广泛联系对口国际组织,充分挖掘国际组织的实习任职岗位。

2. 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高校要通过举办讲座报告、编印宣传手册、开展咨询、开设相关课程、举行国际组织项目推介会、有计划地组织参观国际组织机构、支持学生组建社团等形式,利用网络、手机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帮助学生认识国际组织、了解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对国家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知晓相关政策,引导更多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应聘国际组织。

3. 做好指导培训。各地各高校要将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等相关内容纳入就业指导课程,积极邀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验的官员、考官、专家等到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学生应试、应聘能力。要发掘各种资源,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和校友资源,为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和参加志愿活动等,提供信息、资金、咨询指导等帮助。

三、加强人才培养

1. 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整合办学资源配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战略新需求,加快培养多层次、多类型具有参与全球治理能力和素质的各类人才。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高校外语教学模式,推动有关高校特别是语言类高校开展英法语等复合语种人才培养,开设外语非通用语种新专业,建立多语种、跨学科的人才培养平台。针对性加强双学位、辅修、兼修学位等培养项目建设,鼓励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兼修外语类学位或课程。

2. 开展项目合作交流。具备条件的高校要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建立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基地或项目,加强国际组织相关学科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和支持高校与国际组织机构间合作,签订实习生协议,联合建立实习和培训基地,积极输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

四、加强组织管理

1. 建立工作机制。各地各高校要落实责任,把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校领导,建立健全就业、学工、教学、外事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围绕办学特色和优势,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详细工作进度,明确目标任务并分解到相应部门和院(系),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做好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核查等管理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为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资金、人员、场地等条件保障,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2. 做好信息报送。各高校要全面准确掌握本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情况,每年7月底和12月底, 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集中报送当年度本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



教育部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陈小妮,红日,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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