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参军入伍优待政策公示
大学生入伍可享更多优待
广东省征兵办公室 2017-08-02
为了使广大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优待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现将我省2017年参军入伍优待政策公示如下:
一、义务兵优待政策
1. 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 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4. 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5. 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二、士官优待政策
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时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服现役年限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1. “四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在部队服役期间,同等条件下,还可优先选改士官。
2. 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 士兵提干。大学生士兵入伍后,符合军队有关规定要求的,经批准可直接提升为军官。
4. 复学(入学)。①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②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 专科升本科。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6. 本科读研。①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②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 专业调剂。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 退役安置。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②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③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④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责任编辑:红日,陈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