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各民主党派公共秘书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推动荔湾区各各民主党派公共秘书工作创新。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区各民主党派公共秘书1名,从事党派秘书处日常事务。
二、应聘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初审通过约谈,择优录取。
(一)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到电子邮箱 tzb410@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10时至2020年3月14日17:00。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一致。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统战部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考察和录用。拟聘用人选名单经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统战部考察,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荔湾区社区党建指导员相关规定执行,约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休假等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五、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六、附则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59973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统战部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