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11月29日讯: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是中共广州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广州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广州市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广州市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拟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以上附件中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国爱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办规〔2018〕3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
10.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提供论文及科研成果),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和专业代码要求以附件1岗位表为准。
2.年龄条件:具体年龄要求以附件1岗位表为准。
3.人员类型:2020年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0年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gzswdx.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应聘人员通过邮寄相关材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144号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83171236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时至12月31日下午17时
报考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填写《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下载)。
(三)资格初审
2020年1月2日至6日,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个人简历(贴近期免冠一寸相片1张)、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证、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相关材料、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业绩成果材料(须含2篇代表作复印件,博士论文简介,其中报到时须携带代表作原件以作查核)。身份证等邮寄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籍相关材料(应届生提供)等材料原件供查验。
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达到1:3,该岗位准予开考。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等因素,由我院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我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我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共9人(含外聘评委3名)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分工作。
面试方式为面谈和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和判断、分析能力,以及展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等。其中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内容不限。
面试结束后由评委小组根据面谈和试讲情况综合评分。分数采用百分制,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是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一般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核算考生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全程录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最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录用对象;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办理医疗、社会保险等手续。未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拟录用人员,博士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三)咨询电话:020-83171236、83171351
(四)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0-8317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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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